避开了所有设有日军和伪军哨卡的大据点。
白天的黄土高原冷得像个大冰窖。
第四天的黄昏。
林烨缩在一个废弃的破土地庙的角落里,生了一小堆无烟的木炭火。
意念一动。
一个沾满油污的铁皮罐头出现在他手里。
那是从鬼子身上缴获的牛肉罐头。
林烨熟练地用刺刀尖在铁皮罐头上划开一圈口子。
一股浓郁的属于肉类和油脂的香气瞬间弥漫在破庙里。
这几天的行军,他极其克制自己的饮食,每天只吃半个黑面窝头和喝两口灵泉水。
那口神奇的灵泉不仅强化了他的力量,更极大地降低了他身体的新陈代谢消耗。这让他凭借极少的食物,就能在雪地里长途跋涉。
在逃荒路上,吃独食是要命的,稍微露一点富,就会被饿急眼的无数流民活活撕碎。
但现在,在这前后几十里不见人烟的破庙里,他可以补充真正的蛋白质了。
林烨用满是冻疮和泥土的手指,抠起一块带着白色凝油脂的牛肉,放进嘴里。
没有细嚼慢咽,甚至能尝到防腐的防腐剂味和齁咸的劣质酱油味道。
但在干瘪了几十天的胃囊和干枯的味蕾面前,这齁咸的牛肉就是最顶级的美味。
食物落进胃里,在灵泉水改造过的强悍消化系统下,迅速转化为滚烫的热量。
几大口吃完罐头。
林烨随意地抹了一把嘴角。
然后,他意念再次转动。
一把沉甸甸、枪身修长的三八式步枪出现在他手里。
窗外的雪光透进庙里。
林烨盘腿坐在火堆旁,极其熟练地拉开枪栓,检查击针和枪膛。
“咔哒,咔哒。”
金属零件摩擦的清脆声在破庙里有节奏地响着。
这把枪的原主人显然刚保养过它,枪机里还有未干的枪油,膛线也没有多少磨损。
他掏出一颗黄澄澄的6.5毫米实弹,大拇指用力,将子弹压入弹仓。
十五岁瘦骨嶙峋的脸庞在火光的映照下,忽明忽暗。
他用破布仔细擦拭着枪托上并不存在的灰尘。
离开河南地界,越往北走,越靠近直隶。那边的局势更复杂,日伪军的据点如同马蜂窝一样密集。
但这都不重要。
有了地图,有了枪,有了空间那口灵泉保底。
四九城。
那个名叫秦淮茹的便宜表妹,他一定会找到。
哪怕这世道再烂,前世最为锋利的兵王,也一定会在这大雪漫天的乱世里,蹚出一条血路来。
夜,在火堆微弱的光芒中,再次寂静下来。
破土庙里的木炭火,在下半夜的时候彻底熄灭了。
冷风顺着四处漏风的墙缝钻进来,带走庙里最后一丝可怜的暖意。
天边刚泛起一丝鱼肚白,林烨准时睁开了眼睛。
特种兵的生物钟让他无需任何外界提醒,就能在预定的时间点清醒,并且瞬间脱离睡眠的混沌,进入高度戒备状态。
他呼出一口长长的白气。
起身,拍掉身上沾着的干草屑。
意念微动,昨晚擦拭保养好的那把三八式步枪、装满子弹的子弹盒,以及那把南部十四式手枪,全都被他收进了空间四合院的正房里。
而那把从土匪手里抢来的、枪管生着黄锈的老套筒,则被他挂在了肩膀上。
这杆破枪里只有两发子弹,准星也是歪的,杀伤力甚至不如他手里那把剔骨刀。
但在这兵荒马乱的地界,一个半大半小、面黄肌瘦的叫花子,身上带一杆不知道从哪个死人堆里捡来的破火铳,远比带着一把崭新的日本军用步枪要合理得多。
这是最好的伪装。
林烨推开半扇庙门,走进了清晨的寒霜中。
外面的雪已经停了。
随着太阳渐渐升高,毫无遮挡的华北平原上,积雪开始缓慢融化。
对于赶路的人来说,这比下雪的时候更要命。
气温虽然略有回升,但融雪吸热,那种湿冷就像是千万根冰冷的钢针,顺着破棉袄的缝隙直往骨头缝里扎。
更糟糕的是路面。
原本冻得硬邦邦的黄土古道,上面的积雪一化,立刻混合成了黏稠发黑的烂泥浆。
一脚踩下去,烂泥能没过脚脖子,拔出来的时候甚至能听到“吧嗒吧嗒”的粘连声。
林烨没有再走荒野小路。
因为越往北走,地形越发开阔,那些荒草甸子经过大雪之后,底下往往藏着化冻的泥沼和深坑,一旦陷进去,哪怕他有五倍于常人的力量,在没有受力点的情况下,也很难轻易挣脱。
顺着大路走,是当前最稳妥的路线。
临近正午的时候,他重新汇入了一条宽阔的主干道。
这条路,是通往河北直隶方向的必经之路。
刚一上大路,那种令人窒息的末世感,便如潮水般扑面而来。
人。
到处都是人。
或者说,到处都是披着破布、形如骷髅的活尸。
从河南腹地逃出来的难民潮,在这里汇聚成了一条灰黑色的、散发着浓烈酸臭和死亡气息的长龙。
路两旁的大树,只要是带点皮的,早就被啃得精光,露出里面白惨惨的树干,像是被剥了皮的巨大骨架,突兀地刺向灰蒙蒙的天空。
就连地上的枯草根,都被那些饿得发疯的人用硬石头砸开冻土,连泥带土地塞进嘴里嚼。
队伍行进得很慢。
到处都是倒毙在路边的尸体。
有些尸体已经被雪埋了一半,有些则是新倒下的,身上的破烂衣裳早就被后面活着的人剥了个精光,赤条条地冻僵在泥水里。
没有人哭。
人在饿到极限、身体机能枯竭的时候,是流不出眼泪的,也没有力气去哭。
一切都安静得可怕。只有木轮车碾过泥浆的“吱呀”声,和人群拖沓沉重的脚步声。
林烨混在人群中,像一个普通的逃荒少年一样,低着头,弯着腰,一步一步地往前挪着。
他脸上的颧骨很高,那是原主长期营养不良留下的底子。为了防止引人注目,他特意用庙里的锅底灰和着烂泥,把脸和脖子抹得乌黑,彻底遮掩了喝过灵泉水后皮肤渐渐透出的健康血色。
唯有那双隐藏在破烂帽檐下的眼睛,冷漠锐利得像草原上的独狼。
“爹……我走不动了……”
前面不远处,一个小男孩的声音虚弱地响起。
一个挑着破柳条筐的汉子停下脚步,回头看了一眼。
那个男孩大约只有六七岁,穿着一件早就看不出颜色的单衣,冻得发紫的手死死拽着汉子的裤腿。他的膝盖全破了,流出的血和泥浆混在一起,结成了黑褐色的血痂。
汉子的眼窝深陷得像两个黑窟窿。
他盯着儿子看了足足有半分钟。那眼神里没有父爱的心疼,只有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麻木。
接着,汉子默默地放下了肩上的扁担。
他走过去,一把揪住男孩的后领子,像是拎小鸡一样,将男孩拖到了路边一块稍微平整些的石头上。
然后在男孩头上插了一根枯干的麦秸秆。
卖儿卖女。
这是大灾之年的常见景致。头上插草标,意思就是这孩子是个物件,谁给口吃的,谁就能领走。
“换两斤……半斤高粱面,或者……半个囫囵地瓜……”
汉子张开满是裂口的嘴唇,朝着过往的流民队伍,发出老牛喘气般的破锣嗓音。
没有人停下脚步。
几十上百个难民从他们父子面前走过,眼神空洞,仿佛木头人一样。
在1942年的这条逃荒路上,半斤高粱面能多熬两天命。谁家还有余粮去换一个快要饿死的小孩?换回去也是一张要吃饭的嘴,或者……是一口下锅的肉。
林烨从他们身边走过。
脚步没有任何停顿,甚至连呼吸的频率都没有改变一丝一毫。
男孩没有哭,只是呆呆地坐在冰冷的石头上,看着父亲干瘦的背影离自己越来越远。
林烨的目光看着正前方。
他的手隐蔽地摸了摸贴身口袋里那颗缴获来的牛肉罐头。
空间里有水,有肉。
在这绝大多数流民眼中,他若展露丁点实力,绝对是拥有降维打击般财富的“神”。
但他很清楚。
如果在这种情况下,他大发善心,掏出一把哪怕是发霉的粗粮面子给那个汉子,下一秒,他就会面临最惨烈的局面。
周围那些原本如同行尸走肉般的成百上千的难民,会在瞬间化作最饥饿的野狼。
他们不会因为你的善良而感激,他们只会为了活命,将你生生撕碎。活人、死人、哪怕是藏在衣服缝里的每一粒粮末,都会被抢食得干干净净。
这是最残酷的丛林法则。
特种兵出身的林烨,最核心的素养便是在任何极端环境下,保持绝对的理智。
同情心,在这里是最廉价也是最致命的毒药。
随着队伍继续往北。
地势开始出现起伏,远处隐隐出现了低矮的山丘轮廓。
前面是一个大镇子。或者说,是一个卡在交通要道上的隘口。
镇墙是用夯土筑成的,虽然残破,但勉强能挡风挡人。
镇口设了一道巨大的拒马,旁边甚至垒起了几个两人高的沙袋掩体,一挺黑洞洞的九二式重机枪架在上面,枪口冷冷地指着大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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